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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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现将期中课程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班级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跨文化交际(英语)

    521日(周五,第十二周)
    下午1500-1700

    6

    跨文化交际(英语)1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下午1500-1700

    6

    跨文化交际(英语)2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下午1500-1700

    6

    自然辩证法概论1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上午10:0012:00

    6

    自然辩证法概论2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上午10:0012:00

    6

    自然辩证法概论3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上午10:0012:00

    6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

    531日(周一,第十四周)
    上午10:0012:00

    6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

    531日(周一,第十四周)
    上午10:0012:00

    6

    知识产权1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知识产权2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知识产权3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知识产权4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请以上各课程授课教师于考试前一周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将考试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学生,学生在相关课程考试前3天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所在考场等信息。

    巡考、考务、监考人员请严格按照考试相关职责,各负其责。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专业课应于课程结束两周之内完成考试考核。请各学院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并务必于考试前一周通过系统做好考试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试卷及考查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2.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结束后,请研究生秘书提醒授课老师须及时于一周内通过系统录入提交,并打印一份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部。

    3.本学期所有成绩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7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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