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
现将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延考和缓补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延考和缓补考
上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延考时间定为本学期第2周(具体安排如下表),缓补考时间从第4周开始安排,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缓补考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000000111 |
英语精读与听力 |
闭卷 |
2023-02-20 |
15:00-17:00 |
2J |
000000115 |
实用英语写作(专硕) |
闭卷 |
2023-02-21 |
09:00-11:00 |
2J |
000000112 |
实用英语写作(学术) |
闭卷 |
2023-02-21 |
09:00-11:00 |
2J |
000000204 |
高等工程数学 |
开卷 |
2023-02-21 |
15:00-17:00 |
2J |
000000114 |
科技英语阅读 |
闭卷 |
2023-02-22 |
09:00-11:00 |
2J |
000000202 |
矩阵理论 |
闭卷 |
2023-02-22 |
15:00-17:00 |
2J |
000001102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闭卷 |
2023-02-23 |
09:00-11:00 |
2J |
000000301 |
数值分析 |
闭卷 |
2023-02-23 |
15:00-17:00 |
2J |
二、专业课延考和缓补考
专业课延考、缓补考由相关学院安排,延考须在第2周全部完成,缓补考从第4周开始安排。
三、注意事项
1.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将延考的考试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学生;学生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在相关课程考试所在考场等信息。
2.请相关巡考、考务、监考人员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落实相关职责。
3.考试结束后,请研究生秘书提醒授课老师须及时通过系统录入成绩并提交;延考成绩在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3月5日23:00。
4.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携带研究生证及身份证等证件,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5.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延考的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6.咨询电话:
研究生培养科:0553-2871437
研究生管理科:0553-2871439
研究生部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