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系统地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合理制订基于成果导向的通识公共课程,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现需要修订部分公共课程教学大纲,所涉及课程名称及其对应责任学院(部门)见下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责任学院(部门) |
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形势政策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军事理论及国防教育 |
体育学院 |
7 |
体育 |
体育学院 |
8 |
大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9 |
高等数学Ⅰ或II |
数理学院 |
10 |
工程线性代数 |
数理学院 |
11 |
工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数理学院 |
12 |
大学物理 |
数理学院 |
13 |
物理实验 |
数理学院 |
14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15 |
C语言程序设计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16 |
就业创业指导 |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请相关学院(部门)在组织对本单位所涉及课程的修订教学大纲时,根据附件1的“工程教育认证下课程体系中公共课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中所列各门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撰写该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学习成果和课程目标等内容。附件2“公共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示例”供参考。
为便于沟通和交流,建立了微信群,其二维码见通知最下方,请相关学院(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加入。

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需经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院长(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由学院(部门)汇总并于3月16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质建科(电子版发送至QQ:1795427996)。
附件1 工程教育认证下课程体系中公共课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doc
教务处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