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涉外活动报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7浏览次数: 805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外事活动管理,即日起各单位负责举办的涉外活动(包括举办研讨会、论坛、学术会议等)均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备,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还需按党委宣传部要求进行审批。

附件:涉外活动备案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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