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赴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展学习交流

10月27日下午,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邓英扣、副院长刘军前往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安徽维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维晨所”),看望在维晨所挂职的学院教师。

维晨所与人文学院的合作得到了双方领导的充分肯定,邓英扣和刘军表示,维晨所为学院教师挂职锻炼提供方便、对学生实践教育给予指导,是对人文学院工作的最大肯定与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双方还就加强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开设法律讲座,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2014年3月,人文学院在维晨所设立“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教育基地设立以来,人文学院每年安排部分学生在维晨所接受4到8个星期的法律实务实践教育;维晨所也派出部分律师来学院为学生开设法律讲座,并对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等学科竞赛进行指导。

鉴于维晨所为人文学院法学实践教育所做的工作,2016年5月,人文学院授予安徽维晨律师事务所“优秀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荣誉称号。

人文学院主动走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交流学习,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努力方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文:周林娟、张雷;图:周林娟;审核:邓英扣、刘军;编辑: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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